但我猛然想起来,柳如烟最喜红色,并且自柳如烟回国后,霍云森衣柜里多了好几件红色外套和红内裤红袜子。
原来,一切有迹可循。
“试婚服?我送你过去吧。”
我淡淡开口。
“不用不用!”
霍云森头摇的像是拨浪鼓,“你一个女人掺和我们大老爷们的事干嘛?”
“等我回来,给你和峰峰带礼物。”
他说完,吻了一下我的额头,也不再听我多说什么,便飞快跑走了。
我的心,突然一阵抽疼,下意识想喊住霍云森,但最终只是摇了摇头。
人人都觉得我和霍云森是生活中的神仙眷侣,商业上的最好搭档。
他没有嫌弃我出身低微,毅然与我结婚。
我几乎全年无休,多次力挽狂澜,拯救霍氏于破产边缘,人送外号“工作狂魔。”
十年携手共进,我们不仅有了个可爱的儿子,还重铸了霍氏集团的辉煌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