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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岁那年,我在地下拳场看中一条疯狗。
瘦弱的少年被打的浑身是血,却仍撑着爬到我脚边:
“大小姐,选我。”
“以后我的命就是你的,我会对你有用。”
我觉得有趣,把他带回家族,印上专属的记号。
短短十年,闻肆便从低贱的奴隶一跃成为家族二把手。
他在我身边守护了十年,为我中弹三次,瘫痪五次。
是我身边最忠心也最疯的狗。
我本以为这辈子注定和他绑在一起。
直到我准备公开和他的关系时,一个清纯的女孩挺着孕肚找上门:
“你每次去拜佛求子的时候,阿肆都在陪我产检。”
“他每次碰你都恶心到要靠药物止吐!你不知道吧,你为他跪三天台阶求平安的那次,他就在隔壁破了我的身子。”
说完,女孩趾高气扬的甩出两本签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