等小丫头睡熟了,林宝珠轻手轻脚走到桌旁,她把身上藏着的钱拿出来,还剩一千六百四十九块和一点角角钱。
家里该买的买了,后续再添置点常用品就好了。
按照目前的生活标准,吃喝加上房租,她跟年年一个月花20块够多了,肉不是天天吃,有时候可以吃鸡蛋,那就便宜不少。
菜籽买回来能种,青菜也不用买。
林宝珠算着钱,起身去放书的柜子抽屉里找了纸笔,昨天看到这里有的。
铅笔写写画画,她以前是傻子,但笔一拿字会写,简单的算数也能算,在陆家的时候她还能看懂兰慧拿回来的小学课本呢,兰慧当时还夸她识字聪明。
林宝珠努力回了下她被拐到北城前的记忆,想来想去一片空白……
也许是被拐前家里人教的吧。
她目光又落在手帕包着的手镯,拿出来仔细瞧了瞧里头有个“珍”字。
珍,小名吗?
这个手镯也许是找到家人的关键,千万不能弄丢。
林宝珠这么想着,手指在珍字上轻轻擦过,温润的玉镯子拿久了微微发暖是很好的料子。
可就在林宝珠想收回手时,指尖像被针扎一样刺痛了下。
一点金光从玉镯上冒出。
这金光林宝珠才见过,就跟周大菊摔进沟里时冒出的一样,这一次林宝珠看得是真真切切,不是眼花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