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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就是说每年生产队收获的所有粮食以及作物,除去交公和预留的救济粮之后,七成粮食必须按照生产队的所有人口进行分配。

至于剩下的三成,才能劳动工分进行分配。让家里劳动力多,出力多的社员可以多劳多得,多分一些粮食。

这样的分配制度在这年代无疑是人性化的,也是合理的。

因为很多家庭老人身体弱,孩子多,劳动力严重不足,如果不按照人七劳三分配的话,那这些没有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就得饿死。

而进行人七劳三制度分配后,没有劳动能力,或者劳动能力不足的家庭也能分到村平均值的粮食,可以让老人安享晚年,让孩子正常成长。

当然了,制度虽然人性,但也不代表劳动力少就能白嫖集体。

这些粮食或者物资只是村里先支付给个人的,年底算总账时如果工分折算下来不够抵扣,那就是欠账。

而这个工分不够抵扣,欠了账的家庭此时就会成为村里的另一个存在,那就是倒欠户。

什么是倒欠户呢?就是挣得没有花的多,倒欠了集体的。

当然了,倒欠户这在这个年代并不稀奇,每个村都有不少这样的人家存在。

甚至有些家庭劳动力实在不足,年年欠,疙瘩越攒越大,到了八十年代分田到户后还没还上。

而欠了村集体的钱就相当于欠了全体社员的钱,这样的人家在村里往往说话不硬气,抬不起头。

甚至孩子长大后说媳妇,许婆家都会受到影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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