幸好他贪点小财。
杨醒在县城里比较熟的就是那家酒楼的掌柜,虽然先把老虎扛到了他店里,问他要不要?
掌柜的人都傻了。
他指着老虎求你声音颤抖:“你,你,你打的?”
“嗯。”杨醒把老虎直接扔大堂里,道:“你这儿收不收?不收的话让你家厨子给我解了,我再拿回去。”
掌柜:“……”
震惊归震惊,这老虎肉他还是想要的,就算他自己吃不起,也可以买下来送去东家,这可是大补之物,东家肯定要。
“收!”
老虎拆分了卖才能利益最大化,这位掌柜的东家还在县里开了家医馆,虎骨和骨鞭都让医馆的掌柜来收了,虎皮两人还争了起来,杨醒和酒楼掌柜比较熟,就给他的。
虎肉除了杨醒要的十多斤,还有一只炖好的爪子,其他一共卖了二百三十两银子,虎骨三百六十两,虎皮一百五十两,她的加工费掌柜给免了。
在此期间杨醒去了一趟布庄,把季明元的尺寸给了布庄掌柜,那女掌柜看到上面的尺寸,对比杨醒的,虽然早有心理准备,杨醒这样的身高和身材一般男人都比不上,但还是有些惊讶。
季明元身高不算矮,但他双腿不良于行,身体也比较瘦弱,和杨醒的尺码一比,更像个稍微高大些的女人。
和她约定好半个月之后来拿,杨醒就走了。
回来在酒楼大吃一顿,尝到了自己打的老虎肉,杨醒没觉得多好吃,口感有些柴,老虎的肌肉特别紧实,这道菜是快炒,吃起来很艮啾,加上调味料不够,没能掩盖住肉本身的一点点腥酸味儿,要不是没有浪费的习惯,杨醒真不想吃完。
杨醒自己没做过饭,在季家吃的那一顿,全是水煮菜,说明这个时代炒菜还是比较少的,想想也是,炒菜需要铁锅,而这时候的盐铁是官营,普通百姓根本买不起铁锅。